兰资环院团联发〔2015〕8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科技
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部:
根据《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兰资环院〔2012〕146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将立项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5年4月24日前
二、 申报类别
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
三、申报条件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面向凡有兴趣进行科技创新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均可申请项目,二、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项目。
2.受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的课外科研项目,即主要由学生独立或合作进行的非教学计划内的项目。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论文)等均不在申请项目范围之内。
3.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
4.申请者主要以项目小组为主,也可以是个人。但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5.申请资助课题项目组,申请人为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3-5人。
6.每个项目组至少有1名以上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7.受资助项目要求立论根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可行。
四、审批程序
1.申请人如实填写《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指导老师签字后,一式三份交系团总支部;
2.各系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主管教学科研的系领导签字盖章后,由系团总支部报院团委办公室刘旭堂老师处。
3.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项目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形式性审查;
4.科技处、团委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申请项目分类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学术价值及将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定扶持项目和额度,并下达立项通知。
5.项目确定后,科技创新领导小组、项目申请者所在系团总支、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申请者按照确定资助金额共同签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合同》,一式四份。
五、结题时间
原则上要求在2015年11月份结题。
学生工作处 科技处 院团委
2015年4月8 日